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新增部分招聘计划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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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黑龙江省人事厅 2009-4-2 16:55:04 |
为满足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,决定新增部分招聘计划。招聘条件和考核办法见《黑龙江东方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》。
具体要求如下:
序号 |
专业 |
职务 |
学历 |
人数 |
要求 |
1 |
无限制 |
辅导员 |
研究生 |
2 |
热爱学生管理工作,党员,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做过学生干部。有器乐、声乐特长者优先。 |
2 |
计算机相关专业 |
实验技术人员 |
研究生 |
1 |
热爱实验技术工作,动手能力强,从事计算机硬件维修和软件维护工作。 |
3 |
电工电子或物理 |
实验技术人员 |
研究生 |
1 |
热爱实验技术工作,动手能力强,从事语言实验室的维护运行管理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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